xgnic post_time 2013-5-28 03:46:42

长春304盗车杀婴案周喜军一审被判死刑

[导读]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3月4日盗车杀婴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喜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车主之家 新闻】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3月4日盗车杀婴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喜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宣判之后,周喜军提出了上诉。http://image.16888.com/upload/Images/2013/05/2013052810551375428.jpghttp://image.16888.com/upload/Images/2013/05/2013052810552818957.jpg  今年3月4日早上,长春市一辆车牌号为吉AMM102的灰色RAV4车辆被犯罪嫌疑人周喜军盗走,车内当时有一名两个月大的男婴同时失踪。消息一经发出,在长春立即引发了一场全城搜救总动员行动,但是这名犯罪嫌疑人却将婴儿掐死,并埋在了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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