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图书馆每年3000册书受损 图书“很受伤”
城市晚报讯 2011年1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所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免费开放工作。这项惠民举措不仅有利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同时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公共图书馆作为文化单位之一,免费开放工作开展两年多来,真真切切地让群众享受到了免费阅读的实惠,大获称赞。 然而,近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在长春市各大图书馆都有读者毁坏图书的现象,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都让服务广大读者的管理者们很“伤心”。图书馆原本作为传递和播种文明的重要公共场所,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不文明之举。图书管理员表示要严防读者“躲猫猫”,确保图书少“受伤”。 现象 公共图书被乱涂乱画甚至“开天窗” 近日,长春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在少儿图书馆遇到了一件让人挠头的事,在准备给自己10岁的女儿借阅一本故事书时,发现这本看似崭新的故事书里面却有一幅插图被剪掉了。“给图书‘开天窗’这件事我觉得既可气,又可笑。”张先生说,假如一个人在看书看得正起劲的时候,却突然发现书的下一页没了,是气愤、无奈?还是遗憾?恐怕看书的人应该是无语了。 与张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就读大四的孙同学。“记得今年暑假开学后,我去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专业书籍阅读,作为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可是拿回来读着读着发现,书里面不仅有荧光笔、钢笔涂抹的痕迹,成了‘大花脸’,还有几页被撕掉了。”为此,孙同学还被同班同学取笑,借书的时候不好好看清楚。孙同学说,他发现缺页后及时找到学校图书馆,经再三的解释学校收回了这本书,但是找不到破坏者,图书馆管理员表示也很无奈。 调查 青少年读物和小说类图书是“重灾区” 在接到读者的爆料后,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多家图书馆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读者不注意爱惜、把书页弄散、或者把饮料之类的东西洒在书上等现象确实存在,其中青少年读物和小说类图书相对于其他种类图书是“重灾区”。 已在长春市少儿图书馆工作了18年的外借部主任李红说起被借图书受损的情况最有发言权。她表示,很多孩子由于年龄较小,看书时偶尔会把书撕坏、弄散、涂鸦,甚至剪掉或撕掉书页,也就是俗称的“开天窗”,但这种情况较几年前少了很多。不少家长和孩子边吃喝边看书,并不在意怎么对待图书,甚至在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孩子不要弄坏或者弄脏图书时,还有家长会“护短”,反问工作人员怎么能认定就是他孩子弄坏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很无奈,总不能和家长吵架啊!”李红说。 相比图书被破坏,偷书的行为更让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头疼,但是近两三年偷书行为几乎没有了。“前几年,比如《哈利波特》这本书比较火的时候,我们采购了几十本,可是最后发现少了五分之一。”李红说,随着家长和孩子的素质不断提高,如今偷书行为几乎没有,尤其在公共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之后,这里就像小读者自己的“后花园”,想读书随时可以借阅。 随后,记者又来到吉林省图书馆和长春图书馆,前者正在闭馆准备搬到新馆,后者也闭馆进行内部改善装修。长春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受损图书集中在青少年读物和小说等,破损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些文献借阅量非常大,流通率特别高,读者反复借出阅读,致使图书有掉皮、卷页等受损现象。同时,个别存在人为的乱涂乱画、撕页、裁剪图片,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 记者还注意到,其中自助借阅系统,市民还书的状况很多时候没办法把控,少了人为因素的约束,读者不爱惜图书的现象也存在。 数字 今年长春市少儿图书馆 500册图书遭辣手 图书破损主要表现在图书被乱涂乱画、随便撕页、裁剪图片、随便折页等,这些行为大大地缩短了书籍的寿命,加速了书籍被淘汰。 据统计,截至目前,长春市少儿图书馆今年约有500册图书被读者破损,去年有700多册。破损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10年,达到1500多册。“我馆是1982年建馆,目前有馆藏图书约12万册。加上现在的50多家分馆,馆藏图书总量将达到45万册。”李红指出,除了读者人为破坏的因素外,还有客观因素,比如现今大多数图书都不是线装书,而是直接刷胶,导致书脊很容易开胶破损。因此每年受损的图书约占当年借阅图书的5%。。如果读者导致图书破损影响其他读者正常阅读,实行图书照价赔偿。 长春图书馆每年 3000册图书受损 而长春图书馆提供的数据显示,该馆每年提供给读者外借的文献大概有几十万册,粗略统计每年被借图书受损约3000册,低于当年借阅图书的1%。。“我馆对于文献保护有明确规定,由于图书自然损耗造成受损的,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及时修补,不对读者进行任何罚款处理。”长春图书馆相关人士指出,经核实,确实由于读者原因造成图书受损,而且受损图书已经达到不能再继续流通的程度,读者要按图书原价进行赔偿,或者读者购买新书赔偿给图书馆,破损图书归属读者。 对话 小读者:见到漂亮插图就想占为己有 在长春市少儿图书馆采访过程中,记者在一楼借阅大厅见到了一位家长,她边吃水果边看书。见状,图书馆管理员上前提醒:“读者您好,最好不要在公共图书馆看书期间吃水果、喝饮料,以免把果汁、饮料溅上或洒到书页上……” “我其实没有想那么多,没想到要是读者都像我这样做,会减少图书的寿命。”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读者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觉得不是自己家的书,是公共的,看完了也得还回去,就不用那么特别爱惜,可能是自私的想法导致的。” 相对家长而言,孩子们到底怎么想的呢?经过多方打听和在图书馆的帮助下,记者联系到了一位曾经给图书“开天窗”的10岁小读者童童(化名)。“我曾经看到图书馆的图书中有个插图挺漂亮的,就偷摸撕了下来,准备回家照着画画,后来被管理员发现原价进行了赔偿。”童童说,当时就想把它占为己有,以为谁也不会发现。说到这儿,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童童还是低下了头,露出了羞涩的表情,“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一定好好爱惜图书。”童童告诉记者。 无奈 图书馆没有执法权 多是批评教育 “就算现场抓住了撕书的读者,多数情况下也只能批评教育。”长春少儿图书馆虽然有规定,图书被污染、损坏,都要赔偿,但是由于图书馆并没有执法权,很多市民并不配合,所以只能教育教育就把人放走。现在他们能想到的措施只有记住一些经常会故意损坏书籍的市民,并要求工作人员多注意他们的行为,希望能在图书被破坏前及时制止。 另外,长春市少儿图书馆考虑到小读者没有独立经济收入,同时出于人性化考虑,略有破损不影响阅读的情况下,基本不对读者进行罚款,以教育为主。对于损坏的图书,如果不是很严重,图书馆会集中修补,被撕坏、剪掉的比较好修复,较厚的书修复时要用电钻打眼,用线绳重新装帧。还有一些图书,由于破损过于严重,只能丢掉再购买新的。李红表示,“书都是用纳税人的钱买的,其实就是大家自己的东西。我也真心希望市民在看书的时候能够爱惜。” 长春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受损图书经过简单修补可以继续流通的话,都没有对读者进行罚款,基本都以说服教育为主。 呼唤 提高公德心 爱惜公共资源 公共图书是所有公民自己的资源,无论是有意或是无意导致图书受损,这些不文明举动都不该发生。长春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屡禁不止的图书损毁现象,损害了大多数读者的利益,加重了图书馆的经济负担。如何提高每册图书的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寿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是各级公共图书馆面临的共同问题。读者是使用图书的主体,也是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因此,对于图书馆而言,要对读者常年开展文明阅读宣传工作。通过在馆内设立爱护文献的警示牌、开展文明阅读宣传活动、爱护图书公益讲座等方式,积极倡导读者爱护图书,培养读者健康阅读习惯,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该负责人也表明,开展爱护图书公益讲座或者其他宣传形式,毕竟少数人是受益者,最重要的是广大读者应该提高自己的公德心,像爱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爱惜公共资源。社会公德作为起码的社会准则与共同道德,还需要大力遵守和提倡。爱护图书,不仅图书馆有责任,读者同样也有义务。加强公德意识,需要每个读者自觉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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