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的通告
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长春市人民政府提请的《长春市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议决定全文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2015年8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二、联系方式: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
邮编:130062
邮寄地址: 长春市景阳大路893号
电话:87605854 87605817
Email:ccrdfgw@sina.com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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