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
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
案
会议选举陈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选举王新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简历:
陈平,男,52 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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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区城乡党委书记、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兼商
务局局长、经济合作局局长)。现任集团公司董事长。
王新刚,男 ,44 岁,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副总经理,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长春国际会展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副总
经理兼展览公司经理,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长
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平
委 员:杜婕、高贵富、刘波、张洪雁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禹彤
委 员:高贵富、张生久、张洪雁、李春雷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贵富
委 员:禹彤、张生久、王晓明、王新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婕
委 员:高贵富、禹彤、王晓明、黄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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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晓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昱人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洪雁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大光为
公司总会计师、刘立伟、马春良、周晓东、吴海秀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
王晓明,男,52 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局长,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
广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
员、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洪雁,男,54 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联
信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企管部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
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黄大光,男,45 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
中心主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总会
计师。
王昱人,女,44 岁,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
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企业经营计划
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立伟,男 ,43 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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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春良,男,43 岁,回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预算部经理、
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晓东,男 ,44 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
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
吴海秀,女,52 岁,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副经理。现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兼长春经开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经开集团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杜婕、高贵富、张生久、禹彤对董事会聘任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规范、公
平。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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