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网

标题: 曹颖卖房10年后追索拆迁款 网友斥其不厚道+小手轻点+ [打印本页]

作者: gcy4pc95d5r4    时间: 2012-6-27 07:42:36     标题: 曹颖卖房10年后追索拆迁款 网友斥其不厚道+小手轻点+

日前有媒体报道,湖南卫视主持人曹颖10年前以12万元卖掉北京市大兴区(当时为县)的一处宅基地,之后宅基地再易他手,新房主获得249万补偿款,曹颖日前将新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该钱款。日前,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此事在网上引发强烈轰动,多数网友直斥曹颖“不厚道”。
此次曹颖追索拆迁款一事,在网上引发了强烈震动,大漠谣。一部分网友的质疑集中在曹颖出售房屋又索要拆迁款的行为上,有网友直言:“既然房子已经卖了, 原主人凭什么要呢?显然是看中了拆迁款,这有点不厚道吧?”还有网友说:“曹颖再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就算打赢这场官司,她的声誉肯定也将受到损害。况且 ——她真缺这点钱吗?”另一部分网友,则对曹颖持有“宅基地使用证”一事提出了质疑。一网友称:“宅基地是给农民造居住房的,是不能对外转让的。曹颖是农 村户口吗?这个使用证,她究竟是不是合法手段取得的?”
(责任编辑:李晶)
曹颖(资料图)

房主对索赔不认可





对于曹颖的说法,邱女士及其代理人不予认可。据邱女士及代理人称,他们买房时也是经熟人介绍,当时也听卖家说曹颖曾经持有过,邱女士一家人高高 兴兴入住后,又改建、扩建了约100平方米,直到2010年初该套房屋被列入了拆迁改造范围,取得了拆迁款249万元。记者获悉,曹颖此次提起诉讼的法律 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对宅基地的申请是有**的,其流转必须在本集体组织内,本集体组织外的不能转让。
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演员曹颖于2002年将北京大兴一处院落以12万元卖给曹某,后曹某又转手给邱女士。2010年,邱女士获拆迁款249万 元。曹颖日前将新、老两位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该钱款。2月27日14时许,大兴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曹颖起诉称,1998年时她拥有北京大兴县某农村 的宅基地及房屋院落一处,并持有当时的大兴县土地管理局发放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2002年4月,曹先生以12万元的价格购得了该房屋,之后卖给 了邱女士。2010年7月,因为房子拆迁,我的左手右手,邱女士以被拆迁人的名义取得拆迁安置款249万元。曹颖认为,曹先生将房卖给邱女士是“恶意串通”,邱女士无权 取得该房屋的拆迁利益,要求将拆迁款返还给她。

追索买房者巨额拆迁款
网友:打赢官司丢声誉
相关的主题文章:

  
   http://nd89.com/viewthread.php?tid=303304&extra=
  
   http://www.docxun.com/home.php?mod=space&uid=1375&do=blog&quickforward=1&id=412775
  
   http://www.czmeil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1




欢迎光临 长春网 (http://04316.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