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网

标题: 夫妻院士 双双造假 [打印本页]

作者: 彩云追月898    时间: 2012-9-12 13:27:26     标题: 夫妻院士 双双造假

2005年得知省卫生厅厅长李兰娟获得中科院院士后,很为家乡又出了一个院士而自豪,因为李是绍兴夏履镇人,当年曾在家乡担任与赤脚医生,而由于机遇进入大学还担任省级**,本地的报纸当年曾进行过报道,一片兴奋与自豪之情。

今年5月份左右吧,李回到家乡,夏履镇领导进行了热情接待,并安排在夏履镇中心小学作了一场专题报告,台下二千多小学生对李的奋斗历程及为事业孜防孜不倦之情而感动,也为其热爱家乡之情而感染,掌声经久不息。我们也对此作了报道,并上了报纸。

但近年来一些举报其学术不端行为,却让人对此不得不起疑,而且当时在得知李成为院士后,我也颇为怀疑,以党组**与厅长的职务繁忙,竟还能投身学术研究,且成果颇丰,其时间、精力何如?虽超人也难及也。但仅怀疑而已,现在出来了真实的材料,可以知道其利用权力操纵科题研究、窃取学术成果的肯定是难逃干系的。更何况还有其儿媳与省环保局前局长戴备军关系暧昧,可能真在劫难逃了。

哎,以厅长之地位,何复他求?竟还希望获取学术最高地位,人啊,“贪”字当头,什么也不会顾及了,而学术方面的“贪”如此难保其他方面不“贪”,如果深挖下去,可能还有更深的**。

转载自:中国反学术**中心(China Anti-Academic Putridity Centre,简写CAAPC)
转载的目的仅用于讨论,请勿人生攻击和跨省抓捕。

举报李兰娟在申报工程院院士
过程中的一系列学术不端与造假行为

全国****会韩启德副委员长:

2008年,浙江大学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等人的论文剽窃事件引起了海内外**的高度关注。此事件牵涉到李连达院士。浙江大学以“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对其采取了“不再续聘药学院院长”的处理。其实,李连达院士牵涉学术不端的论文共有16篇,只有5篇与贺海波有关,也是贺海波所有造假论文的共同作者,李连达自己也感到压力大不愿接受媒体采访。
在3月15日这个强调“诚信”的日子,教育部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3月20日教育部发出了《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通知。
复旦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玉良说:“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还有更深层次的利益驱动。”其中官本位制是学术不端、院士造假的基本因素。官员垄断了所有的学术资源,这使他们的沽名钓誉插上飞翔的翅膀。
浙江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卫说:“这一事件给学校声誉带来严重影响,也警示我们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过程中,一刻也不能放松学术道德建设。”《中国日报》的社论说“这个迄今最大的学术丑闻肯定会唤醒人们注意到,中国大学正面临着诚信危机,”
学术造假还会造成院士造假!虽然中国工程院设置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但是“贺海波事件”前从来没有对院士公开处理过任何事件。这一次“贺海波事件”,中国工程院开始了全新的态度:工程院领导与李连达院士谈了话,指出他应负的责任和应接受的经验教训,李连达院士表示接受。
浙江大学还有更深层次、更大的学术造假与学术不端事件,只是表现形式更具有欺骗性而已。比如:浙江大学教授、原卫生厅厅长李兰娟在为其升迁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违**纪国法、学术上剽窃造假等事件。我们对李兰娟学术不端行为曾经有过多次反映,但均未果。现在我们将李兰娟院士造假事件再次举报给你们,大批有识之士在此静观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对这次事件有什么行动和反应,从而来评价中国工程院是不是真正做到对院士造假、学术不端“零容忍”,回答中国工程院问责制是不是缺失,中国工程院有没有纵容院士造假、学术不端行为。
具体对李兰娟院士造假的举报如下:

1.李兰娟在其1998—2008年这10年担任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厅长期间,利用她的权力,弄虚造假,为其沽名钓誉,谋取私利。
李兰娟1998年成为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厅长前只是副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成为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厅长后就立即谋取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的头衔,一举成功。李兰娟身兼卫生厅党组**、厅长,她的公职职责和义务以及道德规范能够允许她有这什多时间、能力、精力来从事医疗、科研、带教工作吗?这不是在骗天下人吗?
李兰娟1998年成为浙江省卫生厅厅长在先,在根本没有时间进行临床实践和学术研究的情况下,明知这是违**产党的纪律,但是李兰娟还是利用行政资源和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各个方面的私利,不断蓄积各种虚假材料,从2001年开始多次申请中国工程院院士,这种行为本身已经导致了弄虚造假成为必然。
李兰娟的历史经过和实际事件发生的先后时间次序也正是如此:
虽然,针对“官本位”对我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着越来越明显的负面影响,2007年12月29日全国政协**、中国工程院院长**在中国工程院2007年院士增选结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完全杜绝官本位”,但是已经造成的是不是更应该引起中国工程院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

2.李兰娟利用其浙江省卫生厅厅长的权力,弄虚作假,骗取科技成果。
2004年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革兰氏阴性菌超广谱B-内酰胺酶及AmpC酶研究”是第二作者俞云松教授的成果,但是被李兰娟冠上了第一作者。理由如下;
①李兰娟主要从事肝炎研究,以前没有发表过对细菌研究的论文和研究文章,对细菌感染和抗生素没有研究背景和成果。对李兰娟只要考几个抗生素的基本问题(如:PK/PD、AUMIC)就立即看出她实际的低水平;
②这个课题不是李兰娟的经费完成的;
③俞云松不是李兰娟的博士研究生。
  ④ 李兰娟拿到的科研项目和课题,她以前有工作经历吗?她以前发表过研究的论文和文章吗?她以前有研究背景和成果吗?
⑤ 最后李兰娟拿到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是她完成的吗?怎么完成的?

序 课题时间 课题名称 姓名 国家863
/金额 卫生厅
/金额 科技厅
/金额 合计
1 99.6-02.6 生物人工肝
的研究 李兰娟 - 重点课题
50万 - 50万
2 00.6-02.12 猪肝细胞培养联合微生态制剂的应用研究 李兰娟 - 重点项目10万 - 10万
3 02.7-04.12 HBVPTE-S2基因变异在重型肝炎发病机理中的应用研究 李兰娟
等 - 重点项目10万 - 10万
4 03.1-05.12 混合型人工肝的临床应用研究 李兰娟
等 150万 60万 40万 250万
5 03.12-05.12 重要传染病诊断和治疗新技术的研究 陈至、
李兰娟
等 - 重大课题100万 50万 150万
6 03.12-04.12 浙江省非典型肝炎的病原学和防治策略研究 李兰娟 - 重大课题50万 重点项目50万 100万
7 03.12-05.12 杂交型人工肝的构建极其临床应用 李兰娟 - - 50万 50万
8 5年不完全小计 李兰娟 150万 280万 190万 620万

当前,党和国家已经认识到在教育和科研界存在学术造假、学术**问题.这种风气不止,还何言科技兴国,还何言立足于世界大国之例。
国家为此有一系列的法规来规范行为准则,例如:
1. 2009年3月20日教育部关于严惩七类“学术不端行为”;
2. 《中国工程院章程》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院士标准和条件为:学风正派,品行端正;
3.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第二条解释:“学风正派”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等。“品行端正”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良好的行为品德和端正的生活作风;
4.《中国工程院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可依据以下程序撤销其院士称号。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强烈要求:
1. 相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李兰娟的一系列学术不端与造假行为;
2. 相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李兰娟在担任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厅长期间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行为;
3. 对李兰娟丧失科学道德,学术**的行为和涉及违法乱纪的行为,根据党纪国法给予严肃的追究和严厉的处理。

一大批有良知的学者

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





欢迎光临 长春网 (http://04316.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