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演出
无论是到体育馆听一场演唱会,还是到小剧场看一段二人转,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不过是丰富了茶余饭后的文化生活,“花钱消费图一乐呵”。人们看的是热闹,关注的是演员的表演,而对于演出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一问题所知甚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究竟为何物?哪些演出必须取得该许可证?演出许可证“麻烦”在前执照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申办办理说明,整个办理所需费用为人民币90元。价格并不高,且又是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必须要办理的,为什么这样一个证件迟迟没有拿到?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类似的新闻很多。无证演出将面临处罚
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就不能进行演出了吗?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在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来源:长春晚报)欢迎光临 长春网 (http://04316.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