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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长春市第二医院房屋保暖工程的招标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xgnic    时间: 2013-5-28 04:07:07     标题: 关于长春市第二医院房屋保暖工程的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M-2013-01-420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二医院房屋保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4栋医疗用房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

2.3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无在建工程。

3.3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外省施工企业入吉备案证明,由被授权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5月22日13:30时,接收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采购预算额(招标最高限价)为:¥ 412.2 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第二医院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1239号

联 系 人:石学嵘

联系电话:133543007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431-86793222

监督举报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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