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长春市民汪先生将摩托车停在小区后被人偷走,之后将爱车寻回。但他没想到的是,爱车不久再次被盗,两次偷车的竟是同一个人。
摩托车一夜间“不翼而飞”
“平时车就停这,这咋还没了呢?”汪某说。2012年5月28日,汪某下班后将车停在了小区,可29日早上一看,爱车“不翼而飞”了。
“我像每天一样走到停车的位置,但没发现我的摩托车。”汪某说,发现自己爱车不见后,以为是哪个朋友跟他开玩笑藏起来了,但他找了附近多个地点,却没发现自己的爱车,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车丢了,于是他赶紧报了警。
找到摩托车后再次丢失
“2012年7月的时候,我在浏览一个二手车交易的网站时,无意中发现一辆摩托车与我丢失的车很像。”汪某说。看见自己的爱车似乎出现了,汪某赶紧联系了当时的卖家。
与卖车人见面后,汪某就确定这辆车就是自己丢失的那一辆。随后,汪某就把卖车的人送到了派出所。但卖车的人说是从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子手里花1000多元买的,由于是赃物,民警把车还给了汪某。
“这回我多加几把锁,看谁还能把车偷走。”有了一次丢车的经历,汪某还是把车停在了第一次丢失时的同一个位置,但这次锁了三道锁,前轮用一个链锁,后轮用两个链锁,也锁了钥匙门。令汪某没想到的是,2012年9月初自己的爱车竟然又丢了。
已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3年6月,任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当他交代作案动机后,让民警听后哭笑不得。2012年9月5日,任某囊中再次羞涩,因为之前有过一次偷车的“经验”,任某决定再去偷一辆车卖点钱花。任某与朋友路过绿园区翔运街时突然发现,以前自己偷过的那辆摩托车竟然还在这放着。
“我当时非常奇怪,这车我都偷走了,怎么还在这放着呢?”任某说。任某觉得这辆摩托车跟他非常有“缘”,就决定这次还偷它。随后两人用锯条把锁链锯断,剪断摩托车的钥匙门线,再次将这辆红色的摩托车偷走。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任某分别伙同张某、赵某盗窃摩托车两次,价值4309元。犯罪嫌疑人任某、张某、赵某都有盗窃行为,均构成盗窃罪。目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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