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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晚婚假期 [打印本页]
作者: jining 时间: 2013-12-11 13:58:05 标题: 晚婚假期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作者: goldbless 时间: 2013-12-17 23:54:41
我觉得挺好的,大家的看法呢
作者: 时尚达人 时间: 2013-12-18 00:19:20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作者: phonelove 时间: 2013-12-18 01:36:47
看后感悟了点,收下了
作者: 我要的幸福 时间: 2013-12-18 03:03:33
太神了,好贴,我双手赞成
作者: 我的天呀 时间: 2013-12-18 03:10:00
我也来看了,很不错,收藏了
作者: superman 时间: 2013-12-18 04:42:29
顶一下吧~ 很少见的好帖了
作者: house 时间: 2013-12-18 05:42:36
我继续顶你!太好的帖子了 支持
作者: 大撒把 时间: 2013-12-18 06:14:43
再关注ing 非常谢谢楼主,顶一下
作者: 高端大气 时间: 2013-12-18 07:47:43
希望大家踊跃发言,我顶先
作者: 4545 时间: 2013-12-18 08:21:13
呵呵,看大家评论如何
作者: wigj 时间: 2013-12-18 09:21:38
我也想了解了解!!!先顶一个
作者: 神马的小幸福 时间: 2013-12-18 10:59:43
谢谢!楼主提供!好样的
作者: 我是警察 时间: 2013-12-18 11:08:53
楼主辛苦了,鼓励一下
作者: 不再联系 时间: 2013-12-18 12:44:24
哇哈哈哈!!!!!++++
作者: 当我想你的时候 时间: 2013-12-18 14:20:37
关注中!刚兴趣的朋友都来说说
作者: 你要开心 时间: 2013-12-18 14:38:25
要顶的啊,楼主辛苦了,谢谢
作者: 可惜不是你 时间: 2013-12-18 16:38:16
参考参考,我认为很好,大家说说
作者: phjf 时间: 2013-12-18 17:58:02
参考参考,我认为很好,大家说说
作者: 个武器 时间: 2013-12-18 18:29:33
不错不错,楼主是个绝对高手
作者: 漂亮男人 时间: 2013-12-18 20:02:11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顶你了
作者: nlnq 时间: 2013-12-19 02:28:56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作者: we2 时间: 2013-12-19 06:57:48
真不错,赞一个,继续努力啊
作者: 还是好人多 时间: 2013-12-19 11:21:05
交流交流好啊!楼主真厉害
作者: laoshu 时间: 2013-12-19 13:35:04
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好处也不错。
作者: 时尚达人 时间: 2013-12-19 15:49:28
关注中!刚兴趣的朋友都来说说
作者: yusj 时间: 2013-12-19 18:02:55
真的吗?太好了,非常喜欢
作者: 黑木耳的人生 时间: 2013-12-19 20:16:22
爱死你了,这么好的帖子要顶的
作者: qjqb 时间: 2013-12-19 22:37:40
好东西哦,大家不要光看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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