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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博方广场拖欠房租被驱逐 承租人失踪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我家    时间: 2013-12-13 11:04:13     标题: 长春博方广场拖欠房租被驱逐 承租人失踪

  62岁的李占江,家在四平市。9年前,失去工作的他,带着一家人来长春谋生计。当时,恰逢位于萧山街附近的一家名为博方广场(以下简称博方)的商场招商。老李兑下了商场门口的位置卖瓜子。原本,生意还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半年多来,商场管理方,几次贴出通知,要求清场,闹得人心惶惶,老李的生意就越来越差。12月开始,商场彻底进入了无人管理的状态。原来的负责人,突然不见了。随之消失的,还有当年收取业户们每户至少5000元的抵押金。

  目前,仅地下一层200余商户,抵押金费用就高达100万元。

  商场管理混乱起纷争

  位于萧山路的博方广场,是一座综合性的商场。商场的经营场所分为3层,地下一层经营小百货、文具、小家具等物品。地上一层开设有一家大型超市,还有饰品和衣物,而二楼则有电影院和休闲娱乐场和摄影工作室。

  附近的居民反映,这座综合性商场的存在,方便了附近居民购物。可就是一个这样的商场,却在近10年的经营中,几经易主。62岁的李占江,就在这里经营了9年多。今年62岁的李占江,穿着一件磨白了边儿的棉袄,粗糙地大手,强壮有力。家在四平的他,是一名下岗工人。为了谋生,才带着孩子到长春。现在租赁了博方广场门口的一小块地方,卖炒瓜子。

  “我们做小买卖,赚得都是辛苦钱。可商场这么折腾,还咋做生意?”老李哭丧着脸。这半年来,关于商场由谁管理的问题,再次起了波澜。

  与老李一同经历了商场变更的,还有经营小家具的丛志洪。71岁的丛志洪,退休后,为了不让自己闲下来,决定经营小买卖,就在博方广场里租了摊位,卖小家具,已有10年之久。

  老丛说,博方广场是从2010年1月正式营业的。当时,收取了商户抵押金5000元,门市和楼上一些面积更大一些的商户,抵押金会更高。以地下200户商户计算,这笔费用就要有100万。但在今年的9月份开始,博方广场的房主,业户们称为“伊东公司”,就开始要求业户们清场,理由就是“博方”拖欠了房租。业户们都全额缴纳费用,所以拒绝离场,双方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

  商场再经营抵押金起争议

  此后,商场里的环境越来越差。环境卫生无人打扫,水电坏了,也无人维修;甚至到了11月29日,法院来人,直接封了原“博方”的管理办公室。商场全面瘫痪。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商户们懵了。此后,通过商户们,拨打了“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经过协调,“博方”的部分人员,又回到商场内工作了几日,但12月5日,商场彻底没有了“博方”的人。

  “啥都没人管了,而且我们的合同,都是年底到期。合同终止,我们也认可。可当初‘博方’收我们的抵押金,为啥不返还?”商户孙女士,拿着手中盖有“吉林博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红色财务章的抵押金收据说。

  为能找回抵押金,商户们凑在一起,商量对策。商户们称,最初博方广场在成立时,曾经贴出过一个公告,当时里边的内容,是“伊东”与“博方”属于合作关系,那么既然“博方”撤了,这余下的债务,该由“伊东”承担。

  可“伊东公司”作为房主,收回了自己的房子,仍旧将这里经营为商场。如果业户要继续经营,要与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缴纳3000元抵押金。商户们对此,颇有争议。

  房主称巨额房租未收回也是受害方

  12日上午,记者在商场的2楼办公室,见到了长春伊东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东)的负责人高先生,及其代表律师靖先生。高先生说,2009年的7月,他们将目前博方广场使用的房子,出租给了吉林博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博方广场2010年1月正式营业。4年经营过程,“博方”收取了全部商户的费用,但并没有足额缴纳房租。目前,欠下的房租,数额巨大。因此,在2013年7月,长春伊东商城有限公司向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吉林博方广场商贸有限公司归还租赁的房子,并追讨拖欠房租。此后,法院判决,“博方”败诉。

  代表律师靖先生解释,因为“伊东”方只是房主,双方是房租租赁关系,因此不应承担“博方”遗留下来的债务。业户们缴纳的抵押金,也都是由“博方”收取的,那么只应向博方追讨。12日下午,记者通过业户提供的“博方广场”原负责人相昌弟的电话,被告知并非是本人。

  吉林启业律师事务所李爱晶律师表示,“博方”收取业户的抵押金,未能返还,属于单方违反合同约定,业户们应该集体,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superman    时间: 2013-12-17 11:40:01

确实不错,眼前一亮的好文
作者: 阴天    时间: 2013-12-17 12:44:59

好啊~~~~~~
作者: shangguanyulong    时间: 2013-12-17 14:06:22

百年不遇的好帖子,不得不顶
作者: lenovo    时间: 2013-12-17 15:31:29

继续支持没话说~ 楼主真强
作者: 泡沫    时间: 2013-12-17 16:49:23

真不知道,还有这么好心的楼主 支持
作者: alice    时间: 2013-12-17 18:08:38

看的激动。。。 谢谢楼主了
作者: phonelove    时间: 2013-12-17 20:12:01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作者: nnvm    时间: 2013-12-17 20:14:58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作者: plmc    时间: 2013-12-17 21:14:07

我绝对支持您,今日强帖
作者: 白发魔女    时间: 2013-12-17 22:05:13

好,谢谢你,大家都需要的好帖
作者: 小小疯麦子    时间: 2013-12-17 22:07:45

我也想了解,谢谢发帖的人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3-12-17 22:55:18

还没有机会尝试一下 帮顶
作者: kelvincai    时间: 2013-12-17 22:56:08

永远支持楼主,继续发好贴
作者: 从此以后    时间: 2013-12-18 00:41:47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作者: 挥洒空间    时间: 2013-12-18 01:00:32

我还是比较相信,牛啊
作者: 路在哪里    时间: 2013-12-18 02:15:35

请问大家有什么看法?我绝对喜欢这个帖子
作者: sveln    时间: 2013-12-18 03:42:04

大家有什么好看法,赶快说说
作者: ckck    时间: 2013-12-18 03:48:41

鼓励一写,帖子非常好
作者: 大家好    时间: 2013-12-18 05:21:10

我绝对支持您,今日强帖
作者: 你好长春    时间: 2013-12-18 06:20:46

谢谢你啊,好帖子不顶不行
作者: 秋天    时间: 2013-12-18 06:53:11

祝楼主快乐,大家一齐讨论
作者: 冬天    时间: 2013-12-18 08:27:20

好帖还是要收藏,请继续
作者: 不要脸的电话    时间: 2013-12-18 09:00:56

我z喜欢,请大家鼓掌支持,谢谢
作者: 一起去海边    时间: 2013-12-18 10:00:41

一起交流!楼主给咱们提供机会了
作者: 喜洋洋    时间: 2013-12-18 11:46:25

我惊呆了,好贴啊,很难得的好贴
作者: dell    时间: 2013-12-18 11:56:07

很精典,谢谢! 难得的好贴
作者: 白发魔女    时间: 2013-12-18 13:38:10

好贴阿楼主,代表大家谢谢您
作者: 约定    时间: 2013-12-18 15:13:04

佩服你,能发这么好的帖子,厉害
作者: guanqingbin    时间: 2013-12-18 15:34:08

真不错,赞一个,继续努力啊
作者: woi    时间: 2013-12-18 17:25:14

以后真的注意了。。。 楼主真好
作者: 秋天    时间: 2013-12-18 18:37:05

以后真的注意了。。。 楼主真好
作者: 透透气的熊    时间: 2013-12-18 19:07:49

不错!值得学习,楼主继续
作者: 5lp    时间: 2013-12-19 01:39:31

看帖子的都发表一下看法
作者: 5lp    时间: 2013-12-19 01:39:53

看帖子的都发表一下看法
作者: nnvm    时间: 2013-12-19 02:10:14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作者: sentout    时间: 2013-12-19 03:28:22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作者: 看我就把你吃掉    时间: 2013-12-19 04:44:19

不错的贴,太喜欢了,大家都顶啊
作者: 不服老不行    时间: 2013-12-19 07:35:15

呵呵,好帖一定要顶,支持
作者: 神马的夏天    时间: 2013-12-19 08:28:58

太神了,好贴,我双手赞成
作者: homeland    时间: 2013-12-19 09:42:51

呵呵你真厉害,佩服哦
作者: 555    时间: 2013-12-19 09:46:18

顶而不懈,遇到好贴决不能放过
作者: manu    时间: 2013-12-19 10:58:34

交流贴,继续努力发好帖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3-12-19 12:02:00

值得学习 谢谢提供,继续努力啊
作者: ghost    时间: 2013-12-19 12:15:41

好,应该顶,今后继续努力
作者: qldy    时间: 2013-12-19 13:32:15

看帖子的都发表一下看法
作者: 雨滴    时间: 2013-12-19 14:13:28

行,有意义,我顶 谢谢您了
作者: laoshu    时间: 2013-12-19 14:49:57

永远支持楼主,继续发好贴
作者: sansui    时间: 2013-12-19 16:07:09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作者: 的萨芬    时间: 2013-12-19 16:29:32

佩服你,能发这么好的帖子,厉害
作者: 9981    时间: 2013-12-19 17:22:24

好东西哦,大家不要光看不顶
作者: 泡沫    时间: 2013-12-19 18:37:16

爱死你了,这么好的帖子要顶的
作者: blackhat    时间: 2013-12-19 18:41:32

暂不考虑,但是顶一下,谢
作者: 小太阳    时间: 2013-12-19 19:52:46

真的吗?太好了,非常喜欢
作者: 东西    时间: 2013-12-19 21:01:58

好好看看,非常好的帖子
作者: 我爱我家    时间: 2013-12-19 23:16:32

支持,我认为你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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