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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审判9名醉驾人员 涉嫌危险驾驶被判拘役 [打印本页]

作者: 三井寿    时间: 2013-12-20 18:39:13     标题: 长春审判9名醉驾人员 涉嫌危险驾驶被判拘役

 12月20日上午,长春市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对9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驾人员做出宣判,9人均因醉酒驾车而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以拘役。

 绿园区人民法院对2名醉驾人员做出宣判

  12月20日上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对2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驾人员做出宣判。

  被告人贾某,男,1985年生人。贾某于8月26日零时许,醉酒后驾驶尼桑轿车,沿长春市西环城路由北向南至南阳路口,将前方一辆奥迪轿车追尾。经交警部门认定,贾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82mg/100ml。法庭认为,被告人贾某在道路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实施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

  综合本案具体案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房某,男,1992年生人。房某于10月3日19时许,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长春市绿园区兴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兴盛食品厂处,将行人许某(女,32岁)撞倒致伤。房某肇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抢救伤者,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交警部门认定房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经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房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35mg/100ml。法庭认为,被告人房某在道路上醉酒、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被告人醉酒程度较高,应依法惩处。房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本案具体案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房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哥哥醉驾肇事 兄弟俩还打伤民警

  20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醉驾案件。被告人醉驾后肇事,还殴打对方驾驶员,并且打伤了派出所民警。

  唐某国(哥哥),1978年生人,唐某民(弟弟),1978年生人。9月19日21时,哥哥醉驾后导致交通事故,他却殴打对方驾驶员。辖区派出所出警后,兄弟俩拒不配合调查处理,还将一名民警打成轻伤。哥哥涉嫌危险驾驶罪,兄弟俩打民警的行为,都涉嫌妨害公务罪。

  经检测,唐某国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05mg/100ml。判决如下:被告人唐某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1000元。被告人唐某民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罚金20000元。

  还有6人因醉驾被判处拘役

在宽城区人民法院宣判的案例中,董某(男,1982年生人)在8月15日22时,在长新街醉酒驾驶微型面包车被查获。他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7.11mg/100ml。董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李某(男,1960年生人)在4月21日18时55分,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拉载王某,在西中华路建设街交会处与一辆轿车相撞,李某和王某受伤。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502mg/100ml。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南关区人民法院宣判:孙某(男,1989年生人)在8月22日22时醉酒驾驶面包车被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54mg/100ml。孙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孙某(男,1960年生人)在10月23日14时,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71mg/100ml。孙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双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姚某(男,1993年生人)在8月14日11时醉酒驾车被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4.48mg/100ml。姚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陈某(男,1976年生人)在6月5日15时醉酒驾驶摩托车肇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86mg/100ml。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目前长春仍有数十起同类案件正在诉讼

  今年,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力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迄今已经查处了数千名饮酒驾车人员,数百名醉酒驾车人员。对于醉酒驾车人员,已经送交司法机关判处了一批,目前仍有数十起同类案件正在诉讼过程中。

  由于长春冬季寒冷,人们饮酒情况较为普遍,从而也导致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多发。为此,长春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仅从11月21日至12月17日,长春交警部门就查处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673起,其中饮酒驾驶615起,醉酒驾车58起,这58名醉驾人员都已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饮酒驾车者,交警部门均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1000元、吊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对于醉驾者,也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警方还处以刑事拘留,并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photo    时间: 2013-12-20 23:54:56

好帖还是要收藏,请继续
作者: changchun    时间: 2013-12-20 23:54:57

这个还不错,好帖子,大家谈谈
作者: photo    时间: 2013-12-20 23:56:16

好帖还是要收藏,请继续
作者: 仔仔的小幸福    时间: 2013-12-21 03:53:56

暂不考虑,但是顶一下,谢
作者: 辣椒    时间: 2013-12-21 05:42:07

谢谢!楼主提供!好样的
作者: laoshu    时间: 2013-12-21 05:42:26

谢谢!楼主提供!好样的
作者: 大海    时间: 2013-12-21 07:50:00

有收获!!非常感谢您
作者: 342937705    时间: 2013-12-21 11:48:02

我继续顶你!太好的帖子了 支持
作者: 冰点    时间: 2013-12-21 15:52:12

鼓励一写,帖子非常好
作者: 我是天使    时间: 2013-12-21 17:25:27

爱死你了,这么好的帖子要顶的
作者: 小鬼当家    时间: 2013-12-21 17:26:14

爱死你了,这么好的帖子要顶的
作者: 海参    时间: 2013-12-21 19:53:51

说得不错,有收获,顶一下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13-12-21 23:27:52

超值强帖,帮你顶,^_^
作者: 大舌头    时间: 2013-12-21 23:37:18

超值强帖,帮你顶,^_^
作者: laoshu    时间: 2013-12-22 00:09:01

牛啊帅哥,想不到的强帖
作者: 广岛之恋    时间: 2013-12-22 04:06:38

大家什么看法?我先支持
作者: 还是好人多    时间: 2013-12-22 05:10:46

看后感悟了点,收下了
作者: 我爱喝旺仔    时间: 2013-12-22 05:22:59

正感觉很对,谢谢您,顶
作者: 一起去海边    时间: 2013-12-22 08:00:44

超值强帖,帮你顶,^_^
作者: 不了了之    时间: 2013-12-22 10:57:53

好啊~~~~~~
作者: bie    时间: 2013-12-22 11:16:06

谢谢您阿,我非常高兴
作者: 5lp    时间: 2013-12-22 12:10:30

不错不错,楼主是个绝对高手
作者: 高端大气    时间: 2013-12-22 16:15:13

我还是比较相信,牛啊
作者: kelvincai    时间: 2013-12-22 16:52:37

支持,我认为你太厉害了
作者: seagate    时间: 2013-12-22 17:09:10

我也想听大家的建议!谢
作者: xiao    时间: 2013-12-22 20:14:46

好,谢谢你,大家都需要的好帖
作者: cbg8    时间: 2013-12-22 22:53:58

我喜欢啊,请继续 支持你
作者: 甜蜜蜜    时间: 2013-12-22 23:10:00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作者: 绿豆糕    时间: 2013-12-23 00:33:55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作者: 挥洒空间    时间: 2013-12-23 04:39:35

好贴,值得收藏,大家都顶
作者: 如果没有你啊    时间: 2013-12-23 04:58:27

行,有意义,我顶 谢谢您了
作者: 大头    时间: 2013-12-23 05:17:29

看的激动。。。 谢谢楼主了
作者: chela    时间: 2013-12-23 08:43:47

顶你,支持楼主!有意思
作者: 冬天    时间: 2013-12-23 10:58:26

看看吧,大家都会支持你
作者: 个武器    时间: 2013-12-23 11:16:29

看看吧,大家都会支持你
作者: phonelove    时间: 2013-12-23 13:00:05

我觉得挺好的,大家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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