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续
6月3日,《改变横穿马路陋习有什么想法一起聊聊》见报后,立即引起广大长春市民的热烈讨论,对横穿马路陋习发表看法,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本报记者则在街头采访了39位刚刚闯红灯过马路的市民,了解他们这样做的理由,39位闯红灯市民给出的回答惊人相似,基本就三条:车能刹住!别人也闯!我有急事!
闯红灯市民:
别人都闯 自己等太傻了
6月3日上午,记者在人民大街与民安路交会处,随机采访了39位闯红灯过马路的市民,询问他们闯红灯的理由,没想到得到的回答惊人相似。记者拦住一位顶着红灯一路小跑过来的年轻女孩,问她没看见是红灯吗?她回答:“看到了,但我有急事,而且别人不也闯红灯过来的吗,也不是我一个人!”一位抱着孩子闯红灯的女子是这样回答记者的:“看我抱孩子,司机都能刹车,没事。”记者看到,一名男子,本来一开始在安全线以外等红灯,可是看到身边后来的人,一个个全都闯红灯过去了,他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也加入了闯红灯大军中。记者问他为什么没等红灯闪完再通过,他说:“本来是想等灯来着,可是别人全都闯,就我一个人站那里等,太傻了……”
记者在近两个小时时间里,一共采访了39位闯红灯行人,得到的回答竟然惊人相似……车能刹住!别人也闯!我有急事!侥幸心理,从众心理,焦躁情绪,在闯红灯过马路的人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
北京市民:
闯红灯就参加法规学习班
6月3日14时许,王先生从北京打来电话,发表他对横穿马路的看法。王先生说,他是在网上看到这篇报道的,从头到尾看完后,觉得有必要打个电话,把自己的看法说一下。北京的王先生在电话里说:“横穿马路这事儿,宁可多等一会也不能跟生命开玩笑,实在太危险了,我在北京每天开车上班,经常会遇到横穿马路的人,有一次差点撞到人。”王先生建议,应该对横穿马路的行人进行严肃教育,最好像对待违反交通规则被扣光12分的驾驶员一样,给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人也开个班,不用罚款,闯了红灯就必须参加交通法规学习班,通过考试才能回来。
长春市民:
设置天桥可杜绝横穿马路
长春市民王先生对横穿马路的事十分担心,他说:“应该由政府设置天桥,可以让企业投资建天桥,然后设一些柜台出租给投资建天桥的企业,这样还能创收。”王先生表示,除此之外就是要加大罚款力度,他认为现在还是罚得太少太轻了,如果闯一次红灯和机动车闯红灯一样罚200元,由交通协管员负责处罚,相信闯红灯的人一定就会少了。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市民文明素质是通过完善有效的制度约束出来的,光靠自觉很难实现。他上世纪80年代曾到北京出差,看四下无人刚扔一个冰糕棍,背后就有人喊:“站住,罚款5角!”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以后到北京再不敢随地乱扔垃圾了。他认为可以在繁华路口多设置天桥,政府没有这笔资金,可以设计好图纸招标出去,找企业投资,投资建桥的企业可以在天桥上出租场地给周边商贩,用来收回投资,一定年限后回归政府管理。
人大代表:
应通过立法加大处罚力度
吉林省人大代表、长春公交集团西昌汽车公司119路公交车司机聂永军认为,目前的交通法规对行人的处罚力度太轻,导致一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他,即便因为自己全部责任被撞,机动车也得赔偿,聂永军表示这是非常错误的心理和想法。
一些人过马路思想意识不够重视,甚至不知过马路的简单常识,在马路上经常能看到随意穿行,无视红绿灯,无视机动车的行人,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行人也是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应该从立法上平等对待行人和机动车,在处罚力度上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交通参与者都产生敬畏,不存侥幸心理。
市民巡视员:
过马路尽量
选择直线通行
市民巡视员刘国良今年73岁了,十分关注长春市的交通现状,多年担任市民巡视员的老爷子,对行人如何过马路非常有心得,总结出了行人过马路8大原则。刘大爷说:“行人过马路只要遵守我总结的8个原则,保证不能出危险!”第一个原则是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行走。第二个原则横穿马路尽量选择直线通行,匀速通过,不要突然猛跑或突然改变路线,更不能走着遇到疾速车辆吓得往回返。第三个原则过马路首选“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第四个原则是在无人行横道、无交通信号灯的地方过马路,行人首先要观察过往车辆的车速和车流量,可以等车少了,挥手向车辆示意,确认安全后再通过。第五个原则是夜间横穿马路尽量找好时机一次性通过,千万别走走停停。第六个原则是过马路时要避开弯道、交叉路口或有建筑物遮挡的地方,尽量选择视线宽阔,能被驾驶员提前发现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是驾驶员的视觉盲区。第七个原则是切忌过马路时犹豫不决,走走停停、跑向路中间又回头或者盲目穿行。
第八个原则是老人、小孩过马路,大人尽量给予搀扶和引导,刘大爷说,由于老人和孩子行走的速度较慢,一旦陷入车流中应该站着不动,给过往的车辆留出“能过去的空间”就可以,驾驶员会主动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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