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男子名叫李树君。在南关区工大宿舍的李树君租房处,李树君以介绍工程为由,与受害人孙大鹏签订了承包合同与协议书。而后,李树君向孙大鹏索要了人民币4.5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几天后,李树君又以租用工程架子管需要押金为由向孙大鹏索要人民币1.5万元。事后,孙大鹏多次与李树君谈工程事宜,但都没有结果,孙大鹏向李树君索要之前所交的6万元钱款,李树君也未归还,孙大鹏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树君在逃。
王警官与杨警官了解此情况后,将在逃人员李树君当场抓获,现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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