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为方便群众,该局6个审批服务业务从即日起变更办理地点。
外国人就业许可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外国专家工作许可及专家证审批、企业职工补建档案等4项业务全部集中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人社局审批窗口办理;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核发业务每年1—4月份集中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工伤(亡)认定业务已下放至县(市)区,市政府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不再办理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