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是吉林省某报社副主编,由于在单位犯了错误而被停职,大学毕业两年多的陈某没有找到工作,他与女友在经开区租住一套房子,没有经济来源,他把行骗的主意打在刚刚大学毕业的合租室友张某身上。”18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姜强向记者介绍,张某的理想是当一名记者,陈某得知后,编织了自己虚幻的副主编身份,还自己用QQ虚拟了某杂志社的编辑王某、某电视台的主编乐乐姐与张某聊天,共骗取张某10多万元。
同租室友自称曾是副主编
“今年6月初,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张某报案称,与其租房的室友陈某给他介绍了网名叫王某及乐乐姐的两名‘女性’,以王某要跟张某处对象需要给王某的父母买东西、乐乐姐能够帮其获得网络写作比赛名次等理由,还有帮助张某办理工作为名,陈某先后从张某处骗走人民币10多万元。”姜强介绍,张某大学毕业没多久,没有社会经验,他租房的室友陈某属于二房东,张某始终没有见到陈某说的王某和乐乐姐本人,并且承诺给他安排工作和写作比赛获奖的事情也未得到落实。后来,张某感觉到自己被一个诈骗团伙给骗了,随即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了解得知,2014年7月起,被害人张某与嫌疑人陈某在经开区合租房子,初次见面时,嫌疑人陈某对张某自称为某报社的副主编,由于在单位犯错误被开除。后张某与陈某接触过程中,发现其写作功底确实非常好,就一直请求陈某帮助其辅导写作。
“2015年3月,嫌疑人陈某谎称有一个网络写作比赛,如果获奖,不仅有两万多元的奖金,这个网络写作比赛有非常大的影响力,会对其仕途有帮助。张某相信了,开始准备网络写作比赛的相关事宜。”姜强介绍,陈某给张某一个网名叫王某(女)的QQ号以及乐乐姐(女)的QQ号,并称王某系某杂志社的编辑,负责这次网络写作比赛的投稿。同时,王某非常欣赏张某的文采,并对其张某有好感,想与他处对象。乐乐姐系王某的表姐,是某电视台的主编,也是非常有社会影响力的人,与其处好关系,可以帮助安排工作。后张某相信了陈某的话,并通过QQ与王某和乐乐姐联系。
“2015年3月至案发,乐乐姐与王某以各种名义通过QQ聊天向张某索要财物,共计10多万元。”负责侦办此案的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赵飞介绍,乐乐姐跟张某说,因为张某要与王某处对象,需要讨好王某的父亲,以各种理由骗取财物。乐乐姐又以给张某办理网络写作比赛获奖的名义,分多次从张某处拿走人民币4万余元。以帮助张某办理工作为由,从张某处拿走了人民币3万余元,上述财物乐乐姐均让陈某代为转交。
但事后,张某并没有见到王某,且乐乐姐也并未帮助其安排工作,网络写作比赛始终没有结果。
都是陈某通过QQ演戏
“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领导了解上述情况后,觉得陈某的行为非常可疑,随即对现有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梳理,并立即安排刑警队民警分组进行取证。”赵飞介绍,通过取证的结果,发现陈某向张某介绍的身份是假的,王某及乐乐姐也不是真实存在。
随即,民警将嫌疑人陈某及其女朋友梁某带至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受询问。最初,陈某百般抵赖,后经突审,在强大的证据面前,陈某承认其罪行。据嫌疑人陈某交代,因为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很窘迫。被害人张某经常让陈某辅导其文学写作,还不付酬劳,所以有了诈骗张某钱财的想法。
“陈某虚构了两个人物,分别是王某(女)以及乐乐姐(女),通过QQ聊天的方式,与被害人张某进行交谈,实际这两个QQ号都是陈某一个人在使用。”民警赵飞介绍,陈某一直认为自己虚拟的王某和乐乐姐,只要自己不承认,警察就查不到。但让陈某没有想到的是,警方通过相关措施,已证明陈某在自己的手机上不断地切换QQ号同张某聊天,骗取被害人张某钱财的事实。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闻快评
骗子的“分身术”
王者东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网络里QQ号多了什么人都有。
涉嫌诈骗的陈某,利用的是网络“隔山打牛”的虚拟效果,像舞台上演双簧的,也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分身”有术,又扮男又扮女,目的只有一个——骗。所幸,警察同志掌握高超的网络刑侦技术,从虚拟空间里一把抓住了他的小尾巴,使其抵赖不成。陈某之所以能行骗得手,因为他也是一个没有工作的人,深谙急于找工作者的心理,所以戏演得很逼真。演戏的同时,陈某已经忘了张某其实是和自己一样可怜的同类人。
在这里,我们不能嘲笑张某糊涂和弱智。处于弱势处境的人,因为有求于人,仰视处世,总是不够理性和机敏,也不容许或不敢辩证着想问题,常常会把脚下的水草当成是救命的稻草,有病乱投医也是这个道理。我们只是善意提醒急于找工作和有求于人的弱者,以淡泊心对待事情,多观察一下事情的进展再作投资决定,也许就不会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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