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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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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gnicqooz
时间:
2015-7-15 15:42:08
标题:
长春一东: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7 月 13 日、7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中国
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发函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股票名称:长春一东,股票代码为“600148”)价格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7 月 13 日、7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本公
司有关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本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且在股票异常
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询问,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
本公司有关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本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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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且在股票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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