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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珲春市民政局-珲春民政局网 [打印本页]

作者: xgnic    时间: 2015-9-12 08:34:33     标题: 珲春市民政局-珲春民政局网

珲春市民政局成立于1945年11月,是珲春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本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工作职能。民政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珲春市民政局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计财科、救灾救济科、救助管理科、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福利企业管理科、民间组织管理科),下属5个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军队离退休服务站、慈善总会、事业救助事业中(加挂募捐办牌子)),人员编制共35名,局领导班子由1名局长、3名副局长组成。

具体业务范围主要有九项: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规章以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二是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指导社区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负责拥军优属和烈士报批、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伍志愿兵、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军队落实政策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六是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七是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全市性社团登记和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取缔非法社团组织,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九是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多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正确指导和关怀下,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能,锐意改革,求实创新,各方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并不断深化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城市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生态公墓”等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城乡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加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依法得到维护。社会组织管理有序开展,发展了一批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探索建立社会化双拥工作新机制,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巩固。地名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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