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回迁房设计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4.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初步详规、区域管网、小区管道、绿化景观、施工图设计 2.4设计周期:30天 2.5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2.6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需办理外省企业入吉备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2013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报名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5 月 7 日至2013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8日14:00时,地点为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联 系 人:隋力 电 话:138449688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邮 编: 130041 联 系 人: 党美兰 电 话: 15714304043 http://www.ccwl2001.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