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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对“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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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1:05: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大队二中队对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5月23日,一辆停在人行步道上的报废大客车被拖走。
5月23日9时30分,二中队民警巡逻中发现,在东环城路正茂生产资料市场对面的人行步道上,一辆大客车非常惹眼。这辆大客车车身很破旧,尤其是左前车轮旁的部位已经锈迹斑斑。民警通过车号查询,这辆大客车是2004年落的籍,已于2014年4月30日被注销报废。
由于无法联系上大客车的所有人,民警只好联系大型拖车。10时,一辆大型拖车赶到现场,将这辆报废的大客车拖往停车场。
10时30分,民警在吉林大路与东环城路交会处东侧的一个小区门口,又发现一辆无牌的白色捷达轿车停在人行步道上。这辆捷达的车况较差,看上去很像报废车。民警随后联系拖车把这辆捷达轿车也拖到了停车场。
二道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宏宇说,去年已经对辖区二环路以内的“僵尸车”进行了集中清理,“我们这次集中清理行动,把战线从二环路以内延伸到了三环路和四环路,发现一辆,处理一辆。”刘宏宇说,截止到目前,他们处理的“僵尸车”总共有二三十辆。
对于能联系上车主的,民警会第一时间让车主把车开走,联系不上车主的,则是把车先拖到停车场。
如果被拖走的“僵尸车”未达到报废标准,车主只需拿着行车证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就可把车辆取回。如果是报废车辆,交警部门则会监督车主办理相关报废手续,然后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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