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首页 供求 博客 电商
黄页 排行 资讯 招聘
娱乐 设计 房屋 拍客
求职 会计 商务 软件
医药 平面 建站 短信
互动 联讯 招标 美食
网事 汽车 教育 旅游
创业 笑话 摄影 运动
传媒 搜索 装修 美容
婚嫁 女性 育儿 通讯
查看: 10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长春市朝阳区14日起至11月末对D级危房实施改造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5 08:30: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城市晚报讯 14日,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发布公告,将对其辖区内的D级危房进行改造,改造实施期限从10月14日到11月30日止。据悉,改造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行政区域内(不含永春镇、乐山镇),被房屋主管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住宅房屋。

  被改造的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由评估公司评估每户的具体补偿金额;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朝阳区宽平大路回迁安置小区内安置。

    公告发出后,长春市发改委、规划、公安、房地、工商等部门暂停办理改造范围内新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改造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

  被改造房屋所有人对本公告有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长春网站建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于我们|手机版|简洁版|搜索|广告招商|长春网

GMT+8, 2024-7-6 09:43 , Processed in 0.054817 second(s), 15 queries .

版权所有 吉林省新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网 联系QQ:5053050 微信号:13624467185

© 2008-2012 吉林省长春地区信息分享门户网站。 ICP备案号: 皖ICP备2021004516号-11
建站技术支持:长春新格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