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5月20日22时08分,长春市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电瓶车被一辆宝马轿车撞倒后,又被一辆奥迪轿车碾轧撞击,导致电瓶车上两名男子一死一伤。【详情】 昨天,交警部门再次对事故各方当事人进行周密调查,两辆轿车是否超速,时速多少,很快就将得出鉴定结果。 案情 鉴定是否超速需三个工作日 22日,新文化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宝马车和奥迪车是否超速的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完成。 等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确定后,事故各方的损失将由谁承担和赔偿呢? 这起事故中,电瓶车的驾驶人有醉驾、闯红灯、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应按照机动车管理,需要有摩托车驾驶证)、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所以也要负有一定责任。另外,两辆轿车的驾驶人可能超速行驶,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正在调查确认,会根据各方在事故中的具体情况划分相应的责任。 俩轿车司机称感觉时速约70公里 交警部门介绍,宝马车男司机和奥迪车女司机是初中同学,两人均为25岁。事发前,宝马车里有4名乘员,奥迪车里有3名乘员,两车人是各自要去人民广场和重庆路吃饭,在路上偶遇,就约定一起吃饭。 宝马车驾驶员说,行驶到事发路口处,没看清路口情况,因为是上坡也没减速,等看清路口有一辆电瓶车经过时,刹车来不及了,就赶紧向左侧变道,但还是撞到了电瓶车。奥迪车司机说,该车在宝马车后面,看前车躲闪后赶紧跟着躲闪,但没能躲开已经倒下的电瓶车和人。 两名司机说,当时感觉车的时速大约在70公里,也不知道路口限速是60公里。他俩事后都非常后悔,说当时也不着急,不开那么快就好了,要是慢一些,就应该能躲开电瓶车,就算撞上也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交警部门表示,从监控视频来看,感觉两车可能超速,但最终要以技术鉴定结果来认定。 死伤者 死者在营业部工作一年多 伤者不是营业部员工 昨日,记者联系到事故中死者姜某某的父亲姜家民,他说,上午已经到交警部门做完笔录,交警问了他们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等问题,而他也把他和老伴的残疾情况告诉交警,他和老伴都是肢体四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自从来到长春与儿子一起生活后,家里全都靠儿子挣钱养着,现在儿子没了,他和老伴不知道以后怎么生活。 “下午,会出尸检结果,之后,交警部门会给我们家属开死亡证明,我们拿着死亡证明再到殡仪馆,之后,我儿子就可以火化了。”姜家民说。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伤者王某的病房。王某说,早上医生查房时告诉他和家人,他的右侧锁骨及周围三根肋骨有骨折,好在骨头没有错位或凹陷,医生让他好好静养,另外,他的颅内还有一处有淤血的地方,也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后才能处理,看淤血是否能被吸收干净。 “我现在感觉全身痛,呼吸困难、胸闷、恶心,还特别想睡觉,但腿伤让我痛得睡不着。”王某虚弱地说。 王某的父亲于22日4时赶到吉大一院,他是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从黑龙江老家赶到长春,一路上一直担心儿子的伤情,现在看到了,他的心也算放下一点了。由于他儿子的右侧伤腿骨折处缺了一小块骨头,医生只能先让儿子观察一周,等没有炎症发生的情况下才能决定是否手术。 长春市解放大路附近,一处门市门前停着两辆电瓶车。这家快递营业部正是不幸身亡的姜某某生前工作的地方。他租住的房子也离此处不远。 这家快递营业部的负责人此前在电话中婉拒了采访要求。见到他时,他一根接一根抽烟,“太突然了,其实这两天,我还没有缓过神来。” 这位负责人说,姜某某总是笑呵呵的,性格很好,两人相处融洽,他也很喜欢姜某某。事发后,这个营业部的员工都感觉难以缓过神来。 同事说,姜某某在该营业部工作一年多,而伤者王某则刚出现不久,与姜某某合作,但并非该营业部员工。两人之间是如何合作的,该营业部并不清楚。 伤者王某曾说,他属于帮忙的,所以并没有保险,而且事发时距离下班后已经有一段时间,并不属于上下班途中。 对于这样的情况,该快递公司会做何处理?该营业部负责人说,暂时不方便透露,未来的处理会和姜某某的家人谈。相关情况已经向公司上级及时汇报。 该快递公司吉林省公司负责人称,姜某某属于有劳务合同的业务员,应该缴纳了相关保险。而王某并不属于该营业部的员工。 电瓶车 快递行业普遍使用电瓶车 从快递行业来看,电瓶车的使用情况到底如何?是否有相关安全培训? 圆通速递吉林区域总经理夏立军说,对于该公司快递员实际使用的具体车辆并不具体掌握。但可以肯定的是,电瓶车的使用,在行业内有一定优势,因为节能环保,并且不怕堵车。 他称,该公司对于快递员常有安全培训。有快递员骑电瓶车出现意外,他认为属于特例。“从实际来看,进行快递派送,电瓶车还属于比较安全的方式。” 顺丰快递长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从顺丰的情况来看,市区内的派送中,快递员大多是用电瓶车。“市区内要频繁派件,要考虑停车,如果用汽车派送,找车位也是问题。电瓶车相对来说方便、节能。”他称,该公司针对快递员的安全培训是经常性的,每周例会都会强调。他认为,使用电瓶车派送快递,在行业内常用,从安全性上看,出现意外的情况并不算多。“小刮碰不好说,但我们公司这两年内,并没有因电瓶车派送件出现的快递员伤亡事故。” 韵达快递相关负责人称,从全国看,该公司的快递员采用的交通工具以电瓶车居多,因为电瓶车价位相对低,快递员在购买时压力不大,不需要加油,使用成本低。该公司也一直在强调对快递员的安全培训。 “依照机动车标准”警醒行业 各家公司均称对快递员有安全意识培训。但一家快递公司负责人听说交警对此事故中的电瓶车依照机动车处理时有些意外,他表示,将会详细了解一下,针对这个情况强调安全意识。而另一家快递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按照机动车标准要求的话,使用电瓶车时应该注意戴上头盔等,保护自身安全。 最高时速能达30公里 22日16时许,新文化记者来到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与东三马路交会的电动车一条街,一位销售人员介绍,他们店的电动车销量基本逐年递增。他们家店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能达到30公里。 据了解,此处经营电动车的商家销量都比较好,因为众多市民比较认可这种便捷的代步工具。 在市区内的街道上,现在也能看到各种电动车的身影。记者在采访途中,就看到各种电动车有的是用来代步,有的却是用来运货,这些电动车的车速都较快,时速基本都在30公里左右。 16时40分,记者驾车在亚泰大街快速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到金叶大厦附近时,发现在快速路最西侧车道上,一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骑着电动车,不时有其他机动车辆超过他,记者这边看着担心,而他毫不在意。途中,记者还发现快速路上也有其他电动车和摩托车在快速行驶。 释疑 事故中的电动车为何认定为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对符合“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具备骑行功能和超速断电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列入非机动车范畴。 交警部门表示,超出上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外形与摩托车无异,从速度、车身强度等方面,都大大超出了非机动车的含义,将划入轻便摩托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但是,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依据国家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不具备按照机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和强制保险的条件。而此次事故中的电动车实际参数已经超出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应该归为机动车范畴。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看好标准,不要买超标的,驾驶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按非机动车行驶要求使用。如果驾驶无牌机动车,而且驾驶人还没有驾驶证的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很大的责任风险和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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