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金牌会员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黄标车”集中整治系列活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张志旗表示,2015年1月1日以后,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8点之间,长春市四环路以内区域禁行“黄标车”,长春交警联合长春市环保局的监察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抽查。“我们不定点、不定时,一般选择在四环附近路口抽查。”
对于不按规定驾驶区域内驾驶的“黄标车”,交警部门将根据规定进行200元罚款,记3分,并交给环保部门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于我们|手机版|简洁版|搜索|广告招商|长春网
GMT+8, 2024-12-23 20:48 , Processed in 0.039909 second(s), 13 queries .
版权所有 吉林省新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春网 联系QQ:5053050 微信号:13624467185
© 2008-2012 吉林省长春地区信息分享门户网站。 ICP备案号: 皖ICP备2021004516号-11 建站技术支持:长春新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