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视频截图 11号,长春市第一实验银河小学和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在某报刊上发布“2015年招收新生收费标准公示”,表示2015年新生收费标准将上涨,之后,两所学校又发布了另外一份声明,说之前发布的涨价标准并不属实。先发公示,后发声明,前后说法不同,自相矛盾,校方的做法,可把家长们弄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先生(化名)的孩子,今年9月份就该上小学了,王先生打算将孩子送到长春市第一实验银河小学就读,王先生说,去年,该校的学费是每生每年8000元,可前不久,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公示,说是长春市第一实验银河小学和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这两所市属民办小学,学费要涨价,而且涨得不是一星半点儿,每个学生每年学费要翻一番。这让包括王先生在内的许多家长都难以接受。 两所小学发布在报刊上的“2015年招收新生收费标准公示大意是:依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属民办中小学实行收费备案制度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收费由政府定价管理改为备案制度管理”。经长春市教育局批准,长春市第一实验银河小学和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两所学校现被确定为试点单位。经研究决定,2015年招收新生收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年人民币16000元。 从8000要涨到1万6,公示见报后,许多家长找到校方,反映收费太高,就在家长们等待校方的答复时,两所学校又发布了另外一份声明;记者在某知名博主的微博上看到了这份声明:大意是说,之前登报的收费标准,是学校依据办学成本,拟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的收费标准。学校最后收费标准将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原公示的收费标准不属实。之前登报公示,明确说了学费上涨的幅度,之后又发布声明否认,校方的态度让人疑惑重重。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长春市第一实验银河小学,试图了解学费上涨一事,学校保安表示,此时,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的师生们正在银河小学内召开运动会,相关负责人都不在学校,而且也不便透露联系方式。随后,记者通过电话查询到了,这两所学校的办公电话,分别拨打过后,两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民办小学是否可以上涨学费,依据和流程又是什么呢?就此,记者到长春市发改委进行了采访。据了解,就在今年5月26号,市发改委曾发布了《关于市属民办中小学实行收费备案制度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注明:制定价格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教育收费政府定价管理改为备案制度管理,即由民办学校按照“学费补偿教育成本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和住宿费实际成本”的定价原则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对于《通知》的这部分内容,市发改委行政收费处的陈处长进行了解释。陈处长说,市属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备案制度,从今年开始试运行,被教育部门确定为试点的市属民办学校,根据自身成本测算,可向发改委报批学费收费标准,但要经过发改委审批通过后,校方才可以按照审批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陈处长表示,之前,两所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是校方准备向发改委报批的收费标准。在只是申报阶段,还没有经过发改委审批的情况下,两所学校就擅自在报刊上发布了公示。这种做法并不合乎规定。 陈处长说,该公示发布后,发改委方面找来两所学校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之后两所学校才又发布了更正声明。据了解,15号,发改委方面已经完成了对两所学校,2015年招收新生收费标准的审批,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并不是每生每年1万6,而是每生每年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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