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在长春打工,因快到年底还没有赚到钱,感觉回家过年时怕被亲友笑话,于是动了抢劫的念头,当深夜对一女子进行抢劫财物时发现,这个被抢的人竟然是他的亲姑姑。 “我平时花钱也有点费,到现在手里也没剩下多少钱。”王某说。犯罪嫌疑人王某,家住山东省济南市,平时以在外打工为生。2013年10月,这时的王某来长春打工已有近一年的时间了,眼看还有两个月就到了年关了,可仍然两手空空。爱面子的王某怕回家过年亲友们笑话,于是心生歹意要抢点钱带回家。 2013年10月11日23时许,在路边抽烟闲逛的王某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位女士从出租车上下来,手里还拿着女士拎包,这让他感觉机会来了,于是他便尾随女子,想等到无人时进行抢劫。 等到女士走进昏暗的楼道后,王某迅速从背后搂住女子的脖子,并言语威胁表示,只劫财不害命。听了这句话的女子一下子不敢反抗了,但还表示,只要其不伤害她,她愿意交出钱财。 这一简短的对话使王某一下子蒙了,因为这听出他抢劫的妇女是同样在长春打工的亲姑姑的声音。事已至此,王某认为没有退路,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抢了姑姑的金项链后就逃离了现场。等到王某跑远后,女子赶紧报了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根据市民反映的线索,在火车站将销赃后准备返回济南老家的王某当场抓获。经公安机关鉴定,被抢的金项链价值8600余元。 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深夜抢劫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先关规定,构成抢劫罪。日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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