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长春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会上,省文明办主任谢文明向长春市颁发《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合格证书》。
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2015年,长春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复查,得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同时有16个单位、4个村镇分别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在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中成绩连年攀升。
依据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今年长春市计划深入推进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示范小区、文明示范街圈、文明祭祀“六大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城市文明内涵和公信力。 据悉,今年长春市还将深化“长春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同时,推动志愿服务网络注册工作,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对于那些一直存在、反复出现的老问题,比如闯红灯、噪声扰民、乱扔垃圾等顽症陋习,将坚持抓反复抓。将开展的“六大文明行动”,打造成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特色和品牌,力争每年都能集中解决一批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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