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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林更新二审被判单方违约 赔偿公司195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鲜果 时间: 2013-12-10 18:22:43 标题: 林更新二审被判单方违约 赔偿公司195万元
中新网上海12月9日电 (陈静朱瑞)上海市一中院9日日披露,凭借饰演热播剧《步步惊心》中“十四阿哥”而一炮走红的艺人林更新,与其经纪公司之间的合约纠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经过一、二审,最终林更新被判因无故要求解除合约,赔偿经纪公司损失195万元。
据悉,今年2月,林更新将其经纪公司诉至法院,称双方于2010年签订《经理人合约》,其中约定由经纪公司担任其独家经理人,然而,经纪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尽职辅助推进其演艺事业,因此其于2012年12月发函要求解除合约,但遭到经纪公司拒绝,故其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合约已于2012年12月解除。 经纪公司则提出反诉请求,要求林更新继续履行合约,并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合约是基于相互信赖而达成的委托合同,由于双方现已缺乏信任基础,林更新单方解除合约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据此判决确认合约于2012年12月解除,驳回经纪公司的反诉请求。经纪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改判支持其一审反诉请求。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经纪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无任何过错及违约行为,其为林更新安排参演影视剧、参加商业代言活动、进行全面的商业推广,并按约支付演艺报酬,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林更新虽发函要求解约,但缺乏合理理由,故不能产生解约的法律效力。林更新在2012年12月之后擅自参加商业代言等活动,已违反合同约定,且已实际给经纪公司造成损失,经纪公司有理由要求按照合约分得林更新演艺收入中的30%部分。
法院酌情判令由林更新支付经纪公司赔偿款195万元。此外,双方合约本应建立在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才有利于林更新与经纪公司的共同发展,但实际上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已产生诸多矛盾,缺乏继续合作的信赖基础,因此合约应予解除。二审据此改判林更新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合约于判决生效之日解除,林更新赔偿经纪公司195万元,驳回林更新要求确认合约于2012年12月解除的诉讼请求,驳回经纪公司要求接续履约的反诉请求。
作者: 偿还 时间: 2013-12-18 00:48:43
很好,辛苦楼主发这么有意义的帖
作者: 青春之上 时间: 2013-12-18 01:47:55
这是真的吗?太好了,谢谢您啊
作者: 小鬼当家 时间: 2013-12-18 02:02:27
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先赞成一下
作者: nnvm 时间: 2013-12-18 02:45:38
确实不错,眼前一亮的好文
作者: 小鬼当家 时间: 2013-12-18 03:43:25
好,值得细看,佩服
作者: badou 时间: 2013-12-18 04:40:46
谢谢您阿,我非常高兴
作者: lll 时间: 2013-12-18 04:43:15
经验啊... 向楼主学习
作者: sygq 时间: 2013-12-18 05:37:55
呵呵,看大家评论如何
作者: 漂亮女孩 时间: 2013-12-18 06:35:56
水平很高啊,值得学习
作者: place 时间: 2013-12-18 07:22:33
顶你,支持楼主!有意思
作者: 8852 时间: 2013-12-18 07:34:33
有意义,有收获,谢谢提供
作者: 我是警察 时间: 2013-12-18 08:32:36
大家顶啊,这么好的帖子,楼主辛苦了
作者: zhongshen 时间: 2013-12-18 09:30:59
顶一下吧~ 很少见的好帖了
作者: 福尔的幸福 时间: 2013-12-18 10:03:48
我也想了解,请大家都说说
作者: 99zz 时间: 2013-12-18 10:31:29
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好处也不错。
作者: 很放松 时间: 2013-12-18 11:40:26
好啊楼主,没想到啊,太好了
作者: ladygaga 时间: 2013-12-18 12:48:39
支持一下!!呵呵,不错
作者: ladygaga 时间: 2013-12-18 12:48:43
支持一下!!呵呵,不错
作者: summer 时间: 2013-12-18 13:02:15
强强强~~,太好了,谢谢
作者: 欢乐颂 时间: 2013-12-18 14:10:05
参考参考,我认为很好,大家说说
作者: summer 时间: 2013-12-18 15:18:57
超值强帖,帮你顶,^_^
作者: summer 时间: 2013-12-18 15:19:05
超值强帖,帮你顶,^_^
作者: phonecall 时间: 2013-12-18 16:23:57
不错,说得好,大家鼓掌
作者: 撒酒风 时间: 2013-12-18 16:31:49
继续支持没话说~ 楼主真强
作者: 小鱼 时间: 2013-12-18 17:35:00
顶你,支持楼主!有意思
作者: alice 时间: 2013-12-18 18:34:47
暂不考虑,但是顶一下,谢
作者: 当爱已成往事 时间: 2013-12-18 19:32:33
一起交流!楼主给咱们提供机会了
作者: 神马的小幸福 时间: 2013-12-18 19:38:53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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