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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黄标车”集中整治系列活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张志旗表示,2015年1月1日以后,每天早上6点到晚上8点之间,长春市四环路以内区域禁行“黄标车”,长春交警联合长春市环保局的监察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抽查。“我们不定点、不定时,一般选择在四环附近路口抽查。”
对于不按规定驾驶区域内驾驶的“黄标车”,交警部门将根据规定进行200元罚款,记3分,并交给环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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