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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哈尔滨市**局用不懂法的人执法 100多万扣款拒不归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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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5:2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年7月份,哈尔滨市治安管理局破获一起涉嫌利用”**”进行赌博的案件,并抓获涉案人员王建晖,并于9月份对王建晖的个人财产进行罚没。2011年法院最终依据《非法经营罪》判决王建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依照法院最终判决,治安管理局理应于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归还查办期间罚没王建晖的个人财产。然而,哈尔滨市治安管理局在办理该案件中却错用法规法条,对当事人王建晖做出了违背“一事不两罚”的法律原则,仍然使用2006年被废止的《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并没收个人财产,强行扣押王建晖资金一百多万元拒不返还,迫使王建晖走上了艰难而又漫长的**维权之路。
    本案中,哈尔滨市治安管理局强行扣押王建晖的一百余万元属于其个人及家属共同财产,而并非赌资,并且其处罚依据的是2006年即被废止的《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法院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出判决,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意味着哈尔滨市治安管理局应当归还查办期间对当事人罚没的个人财产。
    做为省会城市的执法窗口单位,执法水平如此低劣,实在令人费解、引人深思。“看样提高执法水平不能再停留在口头上了,”
    平民太难了!  向社区举报违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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