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长春市市直机关(含市内中省直机关),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8名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文字综合职位2人,案件审查职位6人。 二、选调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1、文字综合职位,面向长春市市直机关(含市内中省直机关);案件审查职位,面向长春市市级公检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含市内中省直上述机关)。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自律意识强,作风正派,勤勉敬业。 3、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在职教育为研究生以上学历(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适当放宽)。 5、现任正科级(含)以下职务,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实职的年龄不超过38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案件审查职位要求男性。 6、与长春市市管干部及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亲属关系。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调入人选、公示、正式调入。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7月28日上午9点至7月29日下午5点;报名地点为中共长春市委南门(咸阳路309号)长春市纪委接待室。报名人员登录《长春人才网》(http://www.ccrc.com.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15年长春市纪委监察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市纪委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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