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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造中国最牛批文"报道续:村民不满拆迁竟遭刑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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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16:23: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网讯:河北省遵化市遵化镇东关村村民向本网反映称:村民霍少红因为对政府拆迁部门的拆迁补偿存在异议,拒绝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结果于8月1日被遵化人民法院强行带走,将其司法拘留的理由是霍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定",拘留时间为15天。随后更为可恨的是在执行拘留期间的8月9日,又叠加一"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之名,就是说霍少红至今已经被关押一个半月。

针对这一典型情况,本网近日与霍少红妻子取得联系,并前往当地了解具体实情。


遵化村民霍少红家附近被强拆的断壁残垣


如此这般法律文书

在见到霍少红的妻子后,她很气愤地表示:"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拥有财产权,房屋是我们的自有财产,政府即使是征用,也必须要征得我们的同意,遵化政府、法院等部门对我家的**,简直就是'土匪'做法,我们不相信就没有人来管管政府这样胡作非为知法犯法行为!"
  
村民霍少红家位于城关镇镇海东街北侧的胡同里,邻居家被拆除的瓦砾堆在房子的西、南两侧,房子上的国旗迎风招展,房北侧的墙上用红油漆书写着"谁敢强拆我让你们付出血的代价"、"房在人在房毁人亡"等标语口号。从门房的小门进入院子,刚刚建设五六年的房子,装修雅致,充满幽静的生活气息,霍家正房的门窗都装着用钢筋做成的栅栏,正房室内的北门已经用电焊焊死。

霍少红的妻子拿出法院的拘留决定书说,"就是这张勾勾抹抹的一张纸就把一个人给抓进了拘留所,这明摆着就是政府、开发商、法院联合欺负我们老百姓!600多平方米的房子,刚刚建设也没有几年,就给那么点钱,这不是明抢吗?不同意就抓人,现在又被刑事拘留了,说什么妨碍公务,我们妨碍谁的公务了呢?"

本网工作人员仔细查看这张遵化法院的"拘留决定书",确实字迹歪歪扭扭,文号、拘留时间等处勾勾抹抹,这样的法律文书竟然出自令人敬畏的国家审判机关,着实让人心生质疑。

霍少红妻子拿出政府部门及法院出具的其他文书让我们查看。原来,2008年这里就说要开始拆迁房子,过了一年的2009年开发公司的人就找到这里的村民谈拆迁的事情,由于当时开发公司没有获得拆迁许可,村民也并不愿意被拆迁,更不能接受开发商给出的极低的补偿标准,拆迁的事情也就没有了下文。

在这之后,附近的居民被开发公司雇佣社会人员打砸直至强拆的事情越来越多,村民家里就经常锁眼被堵,院子里也经常会被扔进东西,不断有不明身份的人来恐吓,从那时后开始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之中。

2010年9月,不知道开发公司怎么弄到的所谓拆迁手续,就又开始要拆村民的房子,开发公司也不与村民协商,就单方制定补偿标准,强迫村民接受其所谓的补偿条件,并联合政府拆迁办炮制了一场貌似合法的方式--申请法院来裁定。

"在法院受理的时间内法院杨庭长也找到我们并征求我们的意见,也多次威胁我们要强拆我们的房子,迫于无奈我们才在自家门窗装上栅栏,这些完全是被他们逼迫的无奈之举,我们捍卫自己的财产没有错。"霍少红妻子称,"就在法院杨庭长还没有给我们回复的时候,7月31日晚上8:40左右四五十名不明来路的人来到我家,把我丈夫抓走,直接关进拘留所。而在拘留所里,政府、法院负责人对我丈夫霍少红说,'只要你签了协议就可以出去'!霍少红拒绝了他们的威胁,刚关进拘留所8天,恼羞成怒的政府又以'妨碍公务罪'对霍少红进行刑事拘留。这简直就是**啊!"

霍少红妻子针对开发公司、拆迁办、法院的不法行为特别是霍少红被非法拘留一案,已经聘请律师,准备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霍少红的律师表示,法院以拒不执行生效裁定拘留霍少红本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强拆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存在诸多程序上的问题。另外,**机关以妨碍公务罪逮捕霍少红也缺乏法理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对霍少红关押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目前,霍少红家属向遵化市**局提出取保候审,遭到**局的直接拒绝。

和谐社会、法治时代,惊现如此非法拆迁之现象,最牛的政府假批文,最粗暴的一纸拆迁令,让霍少红这样的村民无端受害,更多的村民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本网对此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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