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普济寺佛堂、门厅、流通处、僚房、厨房、库房工程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长发改审批字[2011] 54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普济寺 , 建设资金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民丰二条34号。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00.33㎡,其中佛堂262.52㎡、门厅19.35㎡、流通处41.35㎡、僚房448.46㎡、厨房41.35㎡、库房87.3㎡。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6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11 月 15 日, 14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 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 外省企业备案证明 、 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并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 。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普济寺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民丰三条与安乐路交汇 联系人:释广开 电 话: 1300911179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柏桥、杜岩 电 话: 0431-86805171 0431-8765240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 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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