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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玛迪尔电动车雷人标语促销了超标电动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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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1:14: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电动自行车其中的两个标准是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按照这一标准,我市市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不符合,都属超标电动车。
日前,我市公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规定超标电动车销售日期不得超过2013年3月30日。昨日上午,记者在市区内走访,发现部分商家开始“未雨绸缪”,频频打出了欺骗消费者的雷人标语。
昨日上午,记者在惠民南路某品牌电动车销售点看到,此销售点门面的正上方挂着长长的横幅,写着“超标电动车在2013年3月25日前购买可登记上牌”(如图),不禁令人产生了疑问。随后,记者假意购买电动车,前去了解情况。店内的顾客并不多,见到记者有意购买,工作人员便开始介绍起来,包括价格、电池、性能等都一一道出。记者观察到,电动车码表的最高数值高达60、80,工作人员也坦言,自己门店销售的均为超标电动车。当记者问到门前的横幅内容是否属实时,她则表示,“听说市里开会是这么说的”,至于是真是假她就无从得知。为什么不知实情就打出雷人标语,她无言以对,横幅是谁制作的、什么时候可以上牌,她更是含糊其辞,只说“要等市里下通知才能确定”。
无独有偶,市区工业西路一连好几家电动车销售点,其中一家也打出了一样的雷人标语,仔细观察横幅规格、上面的字样、颜色的运用,完全和惠民南路的一致,像是统一制作的,而两家店销售的电动车品牌完全不同。进店询问情况,店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某品牌销售店店主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什么电动车可以上牌,所以他也未挂出类似标语。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其表示,电动车管理措施还在征求意见中,什么时候能出台也待市政府的最终决定。
有市民则直言,没有依据便打出雷人标语,商家的如此做法,欺骗了消费者,诚信度也会一度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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