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中小学电源系统防雷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3-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中小学电源系统防雷改造工程 已由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项目资金来自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中小学电源系统防雷改造工程 2.2项目性质:防雷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招标范围:防雷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2013年4月20日,计划竣工2013年5月30日,工期4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以上级),同时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以上(含以上级), 资质,近三年所承担的 防雷类工程不少于三项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吉建管[2011]32号 ) 。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4月 8 日 13 时 30 分整,地点为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 2769#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www.ccjs.com.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 长春市四联大街131# 邮 编: 130011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 系 人: 刘志杰 电 话: 0431-85905901 传 真: 0431-85901392 电子邮件: wzzblyh@sina.com 开户银行: 工行驻一汽支行 账 号: 4200222409200014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