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2011年1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所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免费开放工作。这项惠民举措不仅有利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同时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公共图书馆作为文化单位之一,免费开放工作开展两年多来,真真切切地让群众享受到了免费阅读的实惠,大获称赞。 然而,近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在长春市各大图书馆都有读者毁坏图书的现象,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都让服务广大读者的管理者们很“伤心”。图书馆原本作为传递和播种文明的重要公共场所,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不文明之举。图书管理员表示要严防读者“躲猫猫”,确保图书少“受伤”。 对话 小读者:见到漂亮插图就想占为己有 在长春市少儿图书馆采访过程中,记者在一楼借阅大厅见到了一位家长,她边吃水果边看书。见状,图书馆管理员上前提醒:“读者您好,最好不要在公共图书馆看书期间吃水果、喝饮料,以免把果汁、饮料溅上或洒到书页上……” “我其实没有想那么多,没想到要是读者都像我这样做,会减少图书的寿命。”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读者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觉得不是自己家的书,是公共的,看完了也得还回去,就不用那么特别爱惜,可能是自私的想法导致的。” 相对家长而言,孩子们到底怎么想的呢?经过多方打听和在图书馆的帮助下,记者联系到了一位曾经给图书“开天窗”的10岁小读者童童(化名)。“我曾经看到图书馆的图书中有个插图挺漂亮的,就偷摸撕了下来,准备回家照着画画,后来被管理员发现原价进行了赔偿。”童童说,当时就想把它占为己有,以为谁也不会发现。说到这儿,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童童还是低下了头,露出了羞涩的表情,“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一定好好爱惜图书。”童童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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